醴陵市吉安花炮厂位于醴陵市东富镇森冲村牛牯组15号,企业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企业成立日期为2013年08月21日,于2019年11月1日取得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077160061K,投资人李景波。企业于2019年10月31日取得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B)YH安许证字﹝2019﹞020914,许可范围:爆竹类:爆竹类(C)级,有效期为2019年10月3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因许可证即将到期,经向主管部门申请同意,该厂重新设计,爆竹生产类别不变,对厂区进行了整改。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生产条件的安全化,醴陵市吉安花炮厂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受其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54号)等法律法规及《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等要求对醴陵市吉安花炮厂爆竹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次安全评价主要运用安全检查和安全检查表法,严格按《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对醴陵市吉安花炮厂的总体布局和工艺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系统安全检查,判断和评价现有系统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安全设(措)施的有效性,从而作出评价结论并提出建议与要求。 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数据由醴陵市吉安花炮厂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