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省诸暨市天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浙江省诸暨市天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1997年12月,法定代表人宣国平,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员工20人(包含返聘人员及厢式货车驾驶员),主要在诸暨市范围内经营(批发)和储存烟花类、爆竹类产品。 企业注册地址位于诸暨市暨阳街道皖东北路58号,烟花爆竹仓库位于诸暨市大唐街道霞度村石塘山。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三幢库房(1号为1.1-2级仓库,2号和3号均为1.3级仓库),上一周期于2019年经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评价合格,并于2020年1月取得由绍兴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浙)YHPF(2020)0601号,有效期至2023年2月11日),允许诸暨市烟花类(A、B、C、D)、爆竹类(B、C)批发经营。 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并于2022年10月到现场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本次评价库区内外部距离、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级、防雷等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进行评价。该项目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所储存的烟花爆竹为爆炸品,不涉及危险化学品。另外根据GB 18218-20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各储存单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各储存单元均不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条件、储存品种、周边环境等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报告有效期为叁年。 若企业后续违规超量储存(超过其承诺的限定1号仓库为1t,2号仓库为5t,3号仓库9t),则本报告结论不成立。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项目组成员 | 张飞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董光 | 1800000000301254 | 032850 | |
周水波 | S011044000110192002624 | 023583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喻荷兰 | 2022.10.26-10.27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孙洪杰 | 2022.10.26-10.27 | 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 |
尧赛民 | 2022.10.26-10.27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浙江省诸暨市天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1-2级,储存A、B、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1000kg;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5000kg;3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9000kg,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9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2年11月15日 |
上传2022-150浙江省诸暨市天虹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现状评价.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