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鑫福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原名醴陵市鑫园鞭炮厂,2022年由李锦、李祥华、金俊平3个投资人出资100.0万元对该企业进行了重组。该企业于2022年9月13日经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名称核准,企业名称登记保留意见书:(醴陵)登记内名预登字{2022}2316号,企业住所位于醴陵市东富镇横新村,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锦。原醴陵市鑫园鞭炮厂于2019年12月30日取得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B)YH安许证字﹝2019﹞020079,许可范围:爆竹类:爆竹类(C)级,有效期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2年12月29日。因许可证即将到期,经向主管部门申请同意,该公司新增晨光花生产线,经重新设计,生产类别为烟花类(玩具类/线香型,晨光花)、爆竹,对厂区进行了整改。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生产条件的安全化,醴陵市鑫福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受其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54号)等法律法规及《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等要求对醴陵市鑫福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次安全评价主要运用安全检查和安全检查表法,严格按《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对醴陵市鑫福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总体布局和工艺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系统安全检查,判断和评价现有系统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安全设(措)施的有效性,从而作出评价结论并提出建议与要求。 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数据由醴陵市鑫福旺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报告未盖“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告专用章”无效;本报告涂改、缺页无效;本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报告编制人、报告审核人、过程控制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签字无效;复制本报告未重新加盖章印和签字无效。 本报告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该企业领导与员工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同时也得到了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精心指导与支持,在此深表谢意。本报告存在的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