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宁国市安鸣烟花销售有限公司增设库房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宁国市安鸣烟花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1月15日,于2016年04月25日经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8167091213XT(1-1),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邓四斌,注册资本壹佰伍拾万圆整,公司住所位于宁国市汪溪办事处姚高村,经营范围: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该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取得宣城市应急管理局签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皖)PF[2021]00050,许可范围:组合烟花类(C、D)级、玩具类(C、D)级、吐珠类(C)级、升空类(C)级、旋转类(C、D)级、喷花类(C、D)级、爆竹类(C)级,库区面积20060m2,库房面积1776m2,核定药量42000kg,有效期2021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2日。 该公司原储存库区设有1.3级仓库4栋,其中1#仓库面积498m2,存储烟花,危险等级1.3级,原储存药量为11000kg调整为13000kg,2#仓库面积360m2,存储烟花,危险等级1.3级,原储存药量为8000kg调整为9000kg,3#仓库面积498m2,存储烟花,危险等级1.3级,原储存药量为11000kg调整为13000kg,4#仓库面积420m2,存储爆竹,危险等级1.3级,储存核定药量为12000kg,调整后原储存库区核定药量调整为47000kg,后附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设计通知单。 因近年来烟花市场经营趋向于品种繁杂的玩具类,且企业还承担了公安、应急部门打非治违产品的临时存储任务,现有仓储能力已不能满足储存要求。该公司在原库区内新建存储仓库一栋(5#仓库),总投资180万元,建筑面积720平方米,配套安全消防、避雷等设施。该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取得宁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同意整改安全隐患增设库房的批复”(宁应急[2022]37号),于2022年3月31日取得宁国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表,备案证号:政服备案[2022]008号。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及77号修正)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扩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该项目已按照“三同时”程序进行,于2022年6月委托安徽雷鸣科化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于2022年6月委托扬州惠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并于2022年7月27日取得宁国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备案告知书》(宁应急危备字[2022]001号)。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受该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增设库房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本次安全评价以该公司的烟花爆竹仓储、设施及安全管理现状为对象,以实现安全经营为目的,按照《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和《烟花爆竹安全评价规范》(AQ4113-2008)规定,评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辨识和定性、定量评价。评价组在与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提出了现场检查意见。该企业立即按照检查中提出的意见迅速组织了整改,并提交了关于整改后的相关资料,评价小组至现场对整改项进行了复查,在此基础上,评价组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本评价报告结论的主要支撑依据是:被评价企业提供的书面资料、检查时评价项目的现状以及本评价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和相关技术标准等。当危险场所的环境、储存的品种、数量、安全设施和企业安全管理状况发生了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的变化时,或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评价的时限时,本报告评价结论将不再适用。 该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将本报告送当地应急管理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项目组成员 | 张飞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周水波 | S011044000110192002624 | 023583 | |
董 光 | 1800000000301254 | 032850 | |
李 涛 | 1800000000300501 | 034156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李 涛 | 1800000000300501 | 034156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喻荷兰 | 2022.10.10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李 涛 | 2022.10.10 | 现场勘察、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 |
尧赛民 | 2022.10.10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宁国市安鸣烟花销售有限公司位于宁国市汪溪办事处姚高村的增设库房能够达到储存、经营(批发)组合烟花类(C、D)级、玩具类(C、D)级、吐珠类(C)级、升空类(C)类、旋转类(C、D)级、喷花类(C、D)级的安全条件,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2月17日 |
2 2022-109宁国市安鸣烟花销售有限公司增设库房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pdf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