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浙江省三门县兴利烟花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浙江省三门县兴利烟花有限公司隶属于三门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其前身为三门县日用副食品公司。1999年,三门县日用副食品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资不抵债,经审计后实行破产转制。在三门县政府支持下,为妥善安置下岗工人及离退职工,三门县供销联合社以烟花爆竹经营权,换取职工工资欠款、社保基金、职工遣散费等,实行内部转制。浙江省三门县兴利烟花有限公司创建于2000年1月,企业性质系有限责任公司,主要承担三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的采购和批发业务,法定代表人丁丽君,注册资金200万元,从业人员7人。 企业注册场所位于三门县海游街道交通路126号,烟花爆竹仓库位于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潺岙村。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三幢库房(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1-2级,面积240m2,最大核定药量3t;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672m2,最大核定药量12t;3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仓库,面积384m2,最大核定药量5t),上一周期于2018年经浙江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评价合格,于2020年2月取得由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浙)YHPF(2020)0802号,有效期至2023年2月17日),允许三门县烟花类(B、C、D)级,爆竹类(B、C)级批发经营。 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并于2021年5月到现场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本次评价库区内外部距离、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级、防雷等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程》GB50161进行评价。该项目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现根据AQ4131-2023《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各储存单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各储存单元均不构成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条件、储存品种、周边环境等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报告有效期为叁年。评价报告于2021年6月份出具,企业于2023年2月份进行了换证审查,因GB50161《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于2022年12月1日实施,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存在不符合项,企业进行了整改。现企业已整改完毕,此稿为2021年6月份的修订稿(换证审查后的修订稿)。 若企业后续违规超量储存(超过其承诺的限定1号库核定药量为3t,2号库核定药量为12t,3号库核定药量为5t),则本报告结论不成立。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项目组成员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周水波 | 1700000000301547 | 031413 | |
董 光 | 1800000000301254 | 032850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孙洪杰 | S011032000110193000922 | 035769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侯 英 | 2021.5.9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 | |
孙洪杰 | 2021.5.9 | 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 |
尧赛民 | 2021.5.9 | 现场勘察、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经过对浙江省三门县兴利烟花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经营管理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浙江省三门县兴利烟花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库区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浙江省三门县兴利烟花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1-2级,可储存A、B、C、D级烟花类产品(具备储存A级烟花的安全条件,但企业目前未经营A级烟花)、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3000kg;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12000kg;3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存药量为5000kg,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4月3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