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慈溪市光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慈溪市光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是一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已取得由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308934950E。该公司主要承担慈溪市范围内烟花爆竹的计划、采购和批发业务,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现有员工8人。 企业经营场所位于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虞波大厦402室,烟花爆竹储存仓库地址分别位于慈溪市横河镇彭南村境内(库区一)和慈溪市横河镇秦堰村境内(库区二)。该烟花爆竹储存库区一有一座库房(1号为1.3级仓库,最大计算药量3t),库区二有二座库房(1号和2号均为1.3级,最大计算药量分别为7t和9t)。上一周期于2020年8月经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评价合格,并于2020年11月20日取得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证书编号:(浙)YHPF(2020)0204号,有效期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许可经营范围:慈溪市烟花类(A、B、C、D)、爆竹类(B、C)。 企业委托我公司对其仓库进行安全评价。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并于2023年5月到现场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本次评价库区内外部距离、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级、防雷等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进行评价。该项目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根据AQ4131-2023《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储存单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储存单元均不构成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条件、储存品种、周边环境等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报告有效期为叁年。 若企业后续违规超量储存(超过其承诺的限定1号库(慈溪市横河镇彭南村境内)为3t,1号库(慈溪市横河镇秦堰村境内)为7t,2号库(慈溪市横河镇秦堰村境内)9t以下),则本报告结论不成立。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项目组成员 | 张飞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周水波 | S011044000110192002624 | 023583 | |
董光 | 1800000000301254 | 032850 |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李金星 | S011032000110202000779 | 040588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喻荷兰 | 2023.5.16-5.17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尧赛民 | 2023.5.16-5.17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经过对慈溪市光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及安全管理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慈溪市光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库区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慈溪市光溢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库区一1号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3000kg ;烟花爆竹库区二1号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7000kg;烟花爆竹库区二2号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9000kg。仓库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3年9月6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