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修水县溪口液化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15-11-23

项目名称

修水县溪口液化气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修水县溪口液化气站是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个体企业,企业负责人周天明,液化气站座落在修水县溪口镇溪口村,站内有24 m3储罐2台及5.24 m3残液储罐1台,场地自有,经营储存设施产权自有,从业人员5人,其中技术管理人员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签字

项目负责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项目组成员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报告编制人

胡南云

1100000000200498

019541


报告审核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过程控制负责人

皮国新

1100000000202062

019542


技术负责人

 刘春文

0800000000203972 

 007038


评价结论

 修水县溪口液化气站所涉及的建筑物、安全通道、安全设备设施基本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和安全防护措施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企业消防和安全管理基本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企业应进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和安全设施方面的对策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技术、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维护好安全检测、控制和报警联锁设施,进步提高项目本质安全度,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综上所述,修水县溪口液化气站设施、设备的设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基本符合安全经营条件,能够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但对存在的问题应整改到位,以进步提高安全经营的本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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