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4-07-19

项目名称

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芦溪县城60°方位,直线距离约5km处。矿区地理坐标:东经114°05 ′06″114°05′22″,北纬27°39′27″27°39′39″。矿区有混凝土公路与320国道相接,交通运输条较便利。

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人为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该公司成立于2006102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3236674819221,企业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公司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江下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林勇,经营范围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有效期至20261008日止),建材贸易,花卉苗木种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矿山于201610月取得芦溪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证证号为C3603232009107120038134,有效期限自2016108日至2026108日,矿区范围(见表1-1)由5个拐点组成,矿区面积为0.0758km2,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标高自+265m+135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方式,生产规模30万吨/年。

201211月,矿山委托湖南正和勘察设计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初步设计及安全专篇》,设计生产能力为6t/a20184月,矿山委托江西矿安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咨询中心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并于20188月取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赣)FM安许证字[2018]J035号,有效期201881日至2021731日。矿山于20185月委托沈阳一方正和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初步设计》及《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安全设施设计》(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设计由原生产规模6t/a提升为30t/a。于20216月委托贵州雍阳地矿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30t/a建筑石料用灰岩露天开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对《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进行了延期。

矿山已取得萍乡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赣)FM安许证字[2021]J035号),有效期至20247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关于做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已取得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即将到期的采矿生产企业,延期换证前应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受业主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安全现状评价工作。根据《安全评价通则》的要求,我公司于202464日派出评价组到现场,收集了相关的资料数据,对该矿近年来的安全生产管理、采矿作业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程的符合性和适应性进行了安全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写了本评价报告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段强

S011035000110192001532

027201

项目组成员

段强

S011035000110192001532

027201

宋爱国

1800000000300541

033430

毛志祥

CAWS350000230300230

043247

报告编制人

毛志祥

CAWS350000230300230

043247

报告审核人

周显彤

0800000000203949

010348

过程控制负责人

张飞虎

S011032000110193000949

036205

技术负责人

彭呈喜

0800000000101601

002717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段强

202464

现场勘察、提出评价意见

    毛志祥

202464

现场勘察;收集资料、报告编制、过程控制

    宋爱国

202464

提出评价意见

评价结论

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报告提交时间

20247

3.芦溪县同发长益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

现场照片


上一篇:新干县新衡矿业有限公司江西新干县新衡萤石矿50万t/a地下开采工程改扩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下一篇:九江国瑞冶金有限公司石灰石矿露天开采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