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醴陵市丰达烟花鞭炮厂(普通合伙)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4-08-13

项目名称

醴陵市丰达烟花鞭炮厂(普通合伙)烟花爆竹生产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醴陵市丰达烟花鞭炮厂(普通合伙)位于醴陵市王仙镇灌冲村,企业类型为普通合伙企业,企业成立日期为20080305日,执行事务合伙人陈安,于20231215日取得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815994020563。该企业于2021120日取得湖南省应急管理厅换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湘BYH安许证字[2021]021925号,原许可范围:爆竹类:爆竹类C)级有效期为2021120日至2024119日。因许可证到期,经向主管部门申请同意,该厂三条爆竹生产线改建为一条爆竹生产线、三条烟花生产线,经重新设计,生产类别变更为升空类(旋转升空烟花,C)级、旋转类(C)级、玩具类(玩具造型,C)级、爆竹类(C)级,对厂区进行了整改。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事故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生产条件的安全化,醴陵市丰达烟花鞭炮厂(普通合伙)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烟花爆竹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受其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54号)等法律法规及《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烟花爆竹作业安全技术规程》(GB11652)、《安全评价通则》(AQ8001)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AQ4113)等要求对醴陵市丰达烟花鞭炮厂(普通合伙)烟花爆竹生产条件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本次安全评价主要运用安全检查和安全检查表法,严格按《烟花爆竹企业安全评价规范》对醴陵市丰达烟花鞭炮厂(普通合伙)的总体布局和工艺过程的安全状况进行系统安全检查,判断和评价现有系统在安全上的符合性和安全设(措)施的有效性,从而作出评价结论并提出建议与要求。

评价涉及的有关原始资料数据由醴陵市丰达烟花鞭炮厂(普通合伙)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本报告未盖“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报告专用章”无效;本报告涂改、缺页无效;本报告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报告编制人、报告审核人、过程控制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未签字无效;复制本报告未重新加盖章印和签字无效。

评价过程中,得到了该企业领导与员工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同时也得到了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的精心指导与支持,在此深表谢意。本报告存在的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和专家批评指正。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项目组成员

 

S011032000110192001419

035905

 

1800000000300501

034156

刘家清

S011035000110203001141

040561

张飞虎

S011032000110193000949

036205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报告编制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报告审核人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技术负责人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喻荷兰

2024.7.11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尧赛民

2024.7.11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评价结论

位于醴陵市王仙镇灌冲村醴陵市丰达烟花鞭炮厂(普通合伙)升空类(旋转升空烟花,C)级、旋转类(C)级、玩具类(玩具造型,C)级、爆竹C级产品的生产条件符合安全要求。

报告提交时间

2024812

2、2024-162醴陵市丰达烟花鞭炮厂(普通合伙)年产18万箱烟花改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3).pdf

现场照片

Compress_图片1.jpg

上一篇:醴陵市丰达烟花鞭炮厂(普通合伙)年产18万箱烟花爆竹改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下一篇:醴陵市飞翔鞭炮厂烟花生产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