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慈溪市凯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慈溪市凯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烟花爆竹经营(批发)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于2013年11月1日,注册资本200万元,是取得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定点批发经营企业。该公司取得了由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20792254124,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周至大道58号中国食品城南区4幢1-2层第1-8号,法定代表人王文良。 公司注册住所位于浙江省慈溪市周巷镇周至大道58号中国食品城南区4幢1-2层第1-8号,烟花爆竹仓库位于宁波市杭州湾新区庵东镇路湾村八塘沿(海涂前)。该烟花爆竹储存仓库有十座仓库,1座1.1-2级仓库,最大核定药量1t;9座1.3级仓库,最大存药量分别5t、5t、5t、5t、5t、8t、1t、1t、1t。该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证书编号:(浙)YHPF(2021)0005,有效期2021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许可经营范围: 经营区域:慈溪;烟花类(A、B、C、D) 、爆竹类(B、C)。 该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仓库进行新一轮的安全评价。我公司成立了项目组,并于2024年4月21日到现场进行了数据采集和资料收集。本次评价库区内外部距离、消防设施、建筑防火等级、防雷等主要依据《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进行评价。该项目为烟花爆竹储存经营项目,根据AQ4131-2023《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辨识》对该项目储存单元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各储存单元均不构成烟花爆竹重大危险源。 该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条件、储存品种、周边环境等情况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本报告有效期为叁年。 若企业后续违规超量储存(超过其承诺的限定1号仓库为5t,2号仓库为5t,3号仓库为5t,4号仓库为5t,5号仓库为5t,7号仓库为8t,8号仓库为1t,9号仓库为1t,10号仓库1t,11号仓库1t),则本报告结论不成立。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项目组成员 | 王 干 | S011032000110192001419 | 035905 |
李 涛 | 1800000000300501 | 034156 | |
刘家清 | S011035000110203001141 | 040561 | |
张飞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编制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喻荷兰 | 2024.4.21-4.21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尧赛民 | 2024.4.21-4.21 | 现场勘察、调查分析、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经过对慈溪市凯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及安全管理进行安全评价,评价组确认:慈溪市凯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的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库区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评价总结论为:慈溪市凯元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5000kg;2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5000kg;3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5000kg;4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5000kg;5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5000kg;7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8000kg;8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1-2级,可储存A、B、C、D级烟花类产品(不储存经营7号及7号以上的礼花弹成品、白药开包药大于 7 g 的组合烟花类成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1000kg;9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1000kg;10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1000kg;11号仓库,危险等级为1.3级,储存C、D级烟花类产品、C级爆竹类产品,最大计算药量为1000kg,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符合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8月22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