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存储油品项目(二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更新时间:2025-10-13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存储油品项目(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项目简介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位于南昌市经开区白水湖工业园昌北大道1028号,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的成品油储存场所,该油库于2007年开始建设,2008年3月投入运行。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昌北油库占地总面积为261650.8平方米,主要储存经营92#汽油、95#汽油和0#柴油。目前拥有14座储油罐,其中包括4座8000m³地上0#车柴立式拱顶油罐,2座10000m3地上0#柴油内浮顶油罐,2座10000m3地上92#汽油内浮顶油罐,2座5000m3地上92#汽油内浮顶油罐,2座2000m3地上92#汽油内浮顶油罐以及2座5000m3地上95#汽油内浮顶油罐及其它配套设施,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的规定,该油库属于二级油库。

随着南昌地区汽油销售量逐年增长和92#、95#汽油经营的需要,现有昌北库汽油油品品种已不能满足当前的经营需要,公司对油库进行改造,调整油库储存油品品种,本次二期改造内容:原有2#罐组的两座92#汽油储罐改为98#汽油储罐,罐前增加98#汽油进出油管道。在公路装车泵棚增加1台98#汽油泵,同时在发油台区预留位置增设一组发油台(98#汽油和92#汽油鹤管各一根)。改造后,油库总库容不变,油库等级为二级。本项目现已建成并经过一段时间试运行,在试运行期间,安全设施运行良好,未发生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本项目由广东万思邦科技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存储油品项目(二期)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以(洪经)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7号文出具了本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本项目安全设施由开普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开普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存储油品项目(二期)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以(洪经)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4〕5号文出具了本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本项目施工单位为江西省巨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于2024年8月底建成,于2024年9月10日进行试运行,设置有多种参数检测、显示、消防系统等,运行至今,生产设施运行平稳,安全设施按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要求安装到位,运行良好。防雷装置经江西巾星防雷科技有限公司检验外部防雷符合要求。

本项目属于经营、储存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为汽油。本项目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化品,不涉及危险工艺,本项目改造后油库重大危险源等级不变,为一级重大危险源。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项目组成员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周水波

S011044000110192002624

023583

 

S011035000110193001213

035745

刘建强

S011032000110193001139

036039

报告编制人

朱细平

S011035000110202001361

027047

邹文斌

S011032000110192001449

024656

报告审核人

聂润荪

1100000000201786

014606

过程控制负责人

尧赛民

1600000000300934

029672

技术负责人

王多余

1200000000100048

024062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朱细平、邹文斌

2025年920

过程控制、做出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朱细平

2025921

辨识、分析危险、有害因数、划分评价单元

朱细平、邹文斌

2025928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收集资料、报告编制、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结论

项目评价组认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存储油品项目(二期)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认真落实并合理采纳安全条件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中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对本次安全验收评价提出的安全隐患已整改,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对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取了安全对策措施,工程潜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风险在有效控制和可接受范围内。现场与设计一致。PLC、SIS、气体报警系统设置符合《江西省化工企业自动化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运行正常并定期调试、校验。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资质符合《江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本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求。

报告提交时间

2025109

(二期)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终稿.pdf

现场照片:

Compress_图片5.jpg


上一篇: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永兴新能源锂云母绿色智能高效提锂综合技改项目(一期)
下一篇: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南昌石油分公司存储油品项目(一期)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相关推荐

友情链接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