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石油华盛(海南)销售有限公司海口狮子岭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中石油华盛(海南)销售有限公司海口狮子岭加油站(以下简称海口狮子岭站)成立于2023年5月25日,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海榆中线八公里处247号,坐标N19°57′2″E110°15′42″,坐东朝西。该站由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和海口言一贸易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土地产权属于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详见附件合资协议。 海口狮子岭站占地面积约为2100m2,设站房和罩棚各一座。该站现有4个埋地卧式SF双层油罐,分别为1个40m30#柴油油罐、1个30m392#汽油油罐,1个20m395#汽油油罐,1个20m392#汽油油罐(原设计为98#汽油油罐,开业后实际储存92#汽油),总容积为90m³(柴油折半计),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第3.0.9条规定,海口狮子岭加油站属三级加油站。该站设两台四枪加油机和两台六枪加油机,设加油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系统、三次油气回收系统。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2022年调整)(《应急管理部等10部门公告 2022年第8号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3-氯丙炔等5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应急厅函〔2026〕159号)可知,海口狮子岭加油站经营的汽油和0#柴油属于危险化学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该站经营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的规定,该站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该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46010013202300097)的有效期限至2026年7月2日,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王小明 | S011044000110192002903 | 037046 |
项目组成员 | 王小明 | S011044000110192002903 | 037046 |
孙国利 | 1600000000301572 | 034338 | |
杨斌 | S011035000110192001621 | 019439 |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周水波 | S011044000110192002624 | 023583 | |
孙 云 | S011035000110193001213 | 035745 | |
报告编制人 | 王小明 | S011044000110192002903 | 037046 |
杨 斌 | S011035000110192001621 | 019439 | |
报告审核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技术负责人 | 王多余 | 1200000000100048 | 024062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王小明、杨斌 | 2026.5.23-2026.6.8 | 现场勘验;提出整改项、过程控制 | |
王小明、杨斌 | 2026.5.29-2026.5.31 | 起草报告、过程控制 | |
孙国利、周水波、邹文斌、孙云 | 2026.5.22-2026.6.8 | 收集资料、资料分析、校验报告 | |
王小明、杨斌 | 2026.6.1-2026.6.8 | 复查、修改报告 | |
评价结论 | 中石油华盛(海南)销售有限公司海口狮子岭加油站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选址和总平面布局合理,工艺设备设施和公辅工程安全可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从业人员资质符合要求,安全风险可控,风险程度可接受,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6月8日 | ||
中石油华盛(海南)销售有限公司海口狮子岭加油站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