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县晶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1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3215535165769,法定代表人:刘乐安。公司住所位于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莲花村,注册资本10万元整,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于2021年07月02日取得莲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莲花县晶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经申请于2026年6月10日取得萍乡市应急管理局下发的《萍乡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莲花县晶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申请调整工库房设置的批复》,原则上同意莲花县晶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对2#成品库、3#成品库和4#成品库进行改建的申请。 该公司委托中犇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该设计单位资质等级为:煤炭行业乙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电力行业乙级,市政行业乙级,建筑行业乙级,商物粮行业(冷冻冷藏工程,批发配送与物流仓储工程,成品油储运工程)专业乙级,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88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令第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新、改、扩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在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受莲花县晶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莲花县晶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2#成品库、3#成品库和4#成品库改建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莲花县晶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索取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仔细的分析、研究,并根据有关规范,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项目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对项目各主要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对策措施。编写了《莲花县晶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2#成品库、3#成品库和4#成品库改建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完成了该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