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10日,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许超群,住所位于景德镇市浮梁县寿安镇丰旺村寺前组。经营范围:建筑石料、石灰石开采、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31日取得了景德镇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3602002014067130134584。矿山名称为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岩矿,采矿权人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开采矿种为石灰岩,生产规模240万吨/年,矿区面积0.3975km2,开采深度+300m~+100m。有效期限:贰拾玖年壹拾壹月(自2019年5月31日至2049年4月30日)。 因受林地使用范围限制,矿山2020年之前可用林地范围为矿区南侧+300m~+190m,企业决定分期建设,一期工程为矿区南侧+300m~+190m标高之间的矿体,后期林地使用范围扩大后再进行二期工程建设。 2020年8月企业委托江西省冶金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岩矿露天开采一期工程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年9月,企业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岩矿露天开采一期新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2020年10月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岩矿露天开采一期新建工程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其《安全设施设计》于2020年10月29日通过了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的审查与批复(景应急字〔2020〕77号)。由于施工建设期间,企业将卸料平台位置调整,于2021年8月委托兰州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关于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岩矿露天开采一期工程安全设施设计道路变更说明》,并于2021年8月7日通过了景德镇市应急管理局的审查与批复(景应急字〔2021〕56号)。 2022年3月企业委托贵州朗洲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岩矿露天开采一期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竣工验收,于2022年4月11日取得了景德镇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景)FM安许证字〔2022〕H0001号),有效期至2025年4月10日。 目前因矿山可使用的林地范围扩大,范围主要在矿区中部和南侧,使用标高为+300m~+152m标高之间,企业决定根据林地使用范围扩大矿山开采范围。 2024年1月企业委托辽宁时越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爆破开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要求,矿山开采改建工程需要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以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使矿山建成后达到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求。 2024年1月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寺前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 我公司遵照相关规定和作业指导书要求,组建了项目安全评价组。在认真分析项目风险,收集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的基础上,到矿山进行了现场实地勘测调查,经对现场收集及后续企业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并对建设项目投产后潜在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及危险度定性评价,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预测事故后果严重等级,采用定性定量的方法分析评价《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的建设方案与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符合性;对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提出了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按照《安全评价通则》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要求,完成了《景德镇佳顺矿业有限公司寺前石灰岩矿露天开采改扩建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