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龙岩建筑石料场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变更)验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龙岩建筑石料场位于婺源县城273°方向直距约39.5km处,行政区域属婺源县镇头镇管辖。地理坐标(西安80):东经117°23′46″—117°23′54″,北纬29°13′35″—29°13′40″。矿区东侧有约9km的乡村公路与景德镇—婺源公路相接,交通方便。 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龙岩建筑石料场采矿权人为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4年07月02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位于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镇头镇游山村;法定代表人黄国涛;注册资本壹佰万元整;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建设工程施工,公路管理与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 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龙岩建筑石料场于2024年3月3日取得婺源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C3611302009047130009913),有效期自2022年11月29日至2029年7月29日,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年生产规模为30万t/a,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深度由+210m~+125m标高,矿区面积0.0221km2。 矿山于2018年9月30日首次取得上饶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延期换证了一次,2024年9月29日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因矿山林业用地问题,矿山一直停产,停产期间,矿山未按有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采场边坡进行稳定性分析、采区存在不规范的边坡和台阶、现场标识牌缺失、上山公路坡度(最大纵坡及平均纵坡)超设计10%以上、破碎厂房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2025年3月24日企业取得了江西省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赣林地审字[2025]121号),同意矿山建设使用林地。2025年5月企业委托智诚建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龙岩建筑石料场隐患整改设计方案》,并取得了婺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龙岩建筑石料场隐患整改审批意见》(婺应急字〔2025〕22号),允许企业在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对矿山进行隐患整改。 2025年8月13日婺源县应急管理局到矿山现场检查时,查阅了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2025年8月的实测图,发现矿山实测图开采深度是由194m至121m标高,而婺源县自然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是由210m至125m标高,和江西江汇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实测开采深度相差16m左右。造成开采范围发生变化,导致露天采场基本安全设施发生变化和最终边坡角变陡。要求企业核定开采深度后重新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2025年9月企业委托测量单位复核过矿山的实际地形,确定矿区范围内最高标高为+197m。 由于设计规模不变、未扩大平面开采范围,最高开采标高变低,最低开采标高不变,无需重新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属于安全设施变更范围。2025年11月,企业委托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龙岩建筑石料场露天开采工程初步设计变更》及《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龙岩建筑石料场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以下简称《安全设施设计变更》),通过上饶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并于2025年12月4日获得了审查意见(饶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5]8号)。 企业拿到批复后,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进行基建工程。由于矿山在实际施工过程中,设计地表排水沟位置受地形限制,局部位置施工难度大,对其位置进行调整;设计临时堆土场位置受工业场地布局影响,需调整其位置;设计高位水箱位置受山体地形限制,无法施工,对其位置进行调整,并优化供水设施。2026年4月10日中裕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受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基建期地表排水沟、临时堆土场、高位水箱等进行了变更,出具了《设计变更说明书》。 目前该矿山已根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说明书》进行施工并完成了基建工程。矿山已完成了上山道路修筑、截水沟工程、+185m凿岩平台、+170m首采平台等的建设。 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矿安〔2024〕70号文)第(十五)条规定:在生产期发生安全设施重大变更,也应当组织竣工验收。企业按规定对发生重大变更的安全设施进行了竣工验收,并于2026年5月25日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说明书》设计的安全设施进行安全设施验收评价工作。 我公司评价组评价人员收集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项目设计、安全技术管理等相关资料,于2026年6月1日踏勘了现场,针对矿山露天开采《安全设施设计变更》和《设计变更说明书》设计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执行情况以及投产试运行后的有效性,对生产管理系统与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符合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要求,编制本安全设施(变更)验收评价报告,以作为该建设项目安全验收的技术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本安全评价报告和结论是在被评价单位提供的资料完全真实的情况下,根据评价时企业的现实系统状况做出,评价工作只对评价时企业的现实系统状况负责。且当该矿开采安全条件、生产工艺、安全设施、周边环境发生变化,不再符合相关的规范和规定时,则评价结论不再成立。 在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和协作,在此表示感谢。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段强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项目组成员 | 段强 | S011035000110192001532 | 027201 |
宋爱国 | 1800000000300541 | 033430 | |
毛志祥 | CAWS350000230300230 | 043247 | |
报告编制人 | 毛志祥 | CAWS350000230300230 | 043247 |
宋爱国 | 1800000000300541 | 033430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张飞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技术负责人 | 彭呈喜 | 0800000000101601 | 002717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段强 | 2026年6月1日 | 现场勘查、调查分析 | |
宋爱国 | 2026年6月1日 | 资料分析、报告编制 | |
毛志祥 | 2026年6月1日 |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龙岩建筑石料场露天开采工程的安全设施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设计变更说明书》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要求,具备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6年6月16日 | ||
江西宏源矿业有限公司龙岩建筑石料场露天开采工程安全设施变更验收评价报告.pdf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