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西省万载县金峰花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江西省万载县金峰花炮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27日,是一家经营烟花、爆竹为主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经万载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22705739702H号,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固定资产16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仕梅,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县城金三角金峰楼。公司现有员工15人,其中管理人员6人,专职安全员1人,特种作业人员2人,办公地址位于万载县县城金三角金峰楼(新办公楼)。 公司于2017年05月30日经原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现为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许可证编号:(赣)YHPF[2012]00000001号(延期许可,进出口贸易),主要负责人陈仕梅,注册地址万载县城金三角金峰楼,仓储设施地址位于万载县白良镇,由于经营销售需要,现将原仓储设施地址万载县白良镇变更为万载县双桥镇,许可经营范围:烟花类:B、C、D级,爆竹类:C级。有效期2017年05月30日至2020年05月29日。 公司主要从事B、C、D级烟花类、C级爆竹类产品销售,年销量25万箱,销售额4000万元,产品全部出口。公司仓库采用租赁形式,烟花仓库位于万载县双桥镇黄源村,租赁江西省猎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274号1.3级成品库,建筑面积825平方米,储存药量20000kg,用于存放C、D级烟花产品;271号1.1-2级成品库,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储存药量7000kg,用于存放B级烟花产品。爆竹仓库位于万载县双桥镇尚庄村,租赁万载县赣中花炮制造有限公司125号1.3级成品库,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储存药量20000kg,用于存放C级爆竹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65号)等相关规定,该公司取得原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有效期2017年05月30日至2020年05月29日,因此该公司需要换证而进行安全现状评价。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项目组成员 | 张 伟 | 1700000000301547 | 031413 |
卢柄衡 | 1700000000301577 | 031440 | |
报告编制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张 伟 | 1700000000301547 | 031413 | |
卢柄衡 | 1700000000301577 | 031440 | |
报告审核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1500000000300542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廖凯峰 | 1800000000100119 | 018970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喻荷兰 | 2020年03月14日 | 现场勘察、提出评估意见 | |
卢柄衡 | 2020年03月12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提出评估意见 | |
张伟 | 2020年03月12日 |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提出评估意见、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 |
评价结论 | 江西省万载县金峰花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现状符合储存烟花类(B级、C级、D级)、爆竹类(C级)产品的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0年03月19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