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公开

进贤县颐和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建设烟花爆竹仓库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更新时间:2022-08-29

项目名称

进贤县颐和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建设烟花爆竹仓库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进贤县颐和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7月18日,公司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东南村委会操家村,于2019年07月18日经进贤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放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124MA38Q1AWX9,注册资本300万元,法人代表游茜。于2019年7月23日经进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2019-360124-59-03-015581)(企业于2020年5月21日进行变更)的批准,在进贤县李渡镇东南村委会操家村(原李渡东南花炮有限公司厂区内)建设一个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区。库区占地面积约22.3亩,建筑总面积1546㎡(其中仓库面积1030㎡),项目计划总投资100万元。此项目工程建成后主要从事烟花爆竹的存储(1.3级烟花爆竹仓库1栋,面积1000m2,限存药量各20000kg;1.1-2级收缴、回收库1栋,面积30m2,限存药量500kg)。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于一类危险品,必须设专用库区储存烟花爆竹,同时远离市区和重要城市建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赣安监管花炮字[2016]45号《江西省安监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必须对存储性建设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


姓名

资质证书号

从业登记编号

项目负责人

侯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项目组成员

侯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报告编制人

张伟

1700000000301547

031413

侯英

0800000000103231

003965

卢柄衡

1700000000301577

031440

报告审核人

喻荷兰

1800000000201251

034105

过程控制负责人

朱细平

1500000000300542

027047

技术负责人

廖凯峰

1800000000100119

018970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时间

主要任务

侯英

2020年05月22日

现场勘察、提出评估意见

卢柄衡

2020年05月22日

现场勘察/现场复查、提出评估意见

张伟

2020年05月22日

收集资料、报告编制

评价结论

进贤县颐和隆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建设烟花爆竹仓库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与标准的要求。若建设项目在落实企业规划方案和本报告中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进行设计、施工,在工程按要求建成运行后,符合储存和经营烟花爆竹[C、D级烟花类、C级爆竹类]产品的安全经营目标。

报告提交时间

2020年05月27日

现场照片

Compress_图片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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